【創傷事件的定錨與靠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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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說明一下,在心理治療過程中,如何去陳述與討論創傷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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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創傷事件如何說?
首先,我們要思考,對於一位已經受創的當事人(或者說受創主體)來說,他要如何去表達他所經驗到的「創傷事件」。也許會有人覺得這還不簡單,當我們要陳述一件事情,不就是說一下這件事的人、時、事、地、物,清楚交代就好了啊。不過我們站在是心理治療師 (心理師 或 身心科醫師)的角度來看。我們不是警方或檢察官在辦案,只要清楚這些客觀事實就好。人時事地物固然很重要,但我們更強調的是,當事人的主觀感受與想法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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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傷事件發生地當下,一般而言會有三種反應:反擊、逃跑、凍結。前面兩個好理解,凍結的意思則是「呆住」不知道要做何反應,而產生一種彷彿整個人凍結的狀態。有些人甚至會有片段失憶的現象發生。嚴重的創傷,容易導致創傷主體的「失語」。意思是,即便當事人記得發生甚麼事情,但因為這個創傷經驗有可能是一個過去沒有過的經驗與感受,或是他人不曾有過的經驗、感受,當事人困難從他已知的語彙中,選取一個適當的語彙來表達這個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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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舉個例子,當有人在說今天天氣「涼涼的」,我大概可以理解成,今天天氣有點風,需要穿件薄外套。但如果今天我是台北人,高雄人說的「涼涼的」可能跟台北人所說的「涼涼的」不太一樣,高雄人的涼涼,對台北人可能覺得還好,沒有到涼。這是因為我們的生長環境不同,導致我們對於同樣的語彙有不同的解讀。所以我們需要有溫度計,讓我們可以清楚地告訴對方說,今天外面攝氏17度。溫度計讓我們對於溫度有個客觀的標準與想像,也同時可以有個共識。不過在客觀之外,仍可以有其他的主觀,就像有種涼叫媽媽覺得涼。許多青少年來說,17度還可以短袖短褲,但對他們的家長來說,會不斷的叮嚀「欸,你給我穿件外套啦,外面涼。」
但對於當事人來說,他的「很可怕」和我所想的「很可怕」就有很多的不同,即便這已經是他所能挑選出來表達他主觀感受的詞彙,但我經驗到的最強烈的「很可怕」仍可能和他所要表達的不同。或者是「很可怕」這三個字根本無法如實傳達他全部的感受。甚至沒有確切的語彙來表達這樣的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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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傷常常是一種斷裂
另一方面,回到創傷這件事,創傷是往往是一種斷裂,一種關於生活、關於人際關係的斷裂,當你發生了創傷事件,整個世界就不會再是原來的那個樣子了,看起來好像都沒什麼變,但事實上就是不一樣了。無論你在心裡怎麼吶喊、怎麼去哭,那就是不一樣了。況且,別人不一定會有意願去理解當事人怎麼了,甚至環境也有可能是充滿評價與批判的。當一個可怕的事件發生,把事件的原由全然地歸因於當事人,可以讓相同環境中的人們感覺到安全。但這卻不利於當事人的創傷療癒。因為,無論他如何無聲地吶喊,都沒有人真的願意多理解他,這也是我說的「斷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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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心理治療的過程中,當事人經驗到了一種突如其來的衝擊性與具有傷害性的經驗,但作為傾聽者、陪伴者,乃至於治療者,除了知道創傷事件的人事時地物外,不知道為何眼前的這個人,為何如此難以忍受,為何感到悲傷、憤怒、痛苦。所有形容情緒與感覺的詞彙都是有限的,這些詞彙不見得足以承載當事人所欲表達的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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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痛苦嗎?
*好像是,但比痛苦多更多。
你的意思是非常痛苦嗎?
*嗯....比非常多還要多,可是我不太會描述。
我聽起來,你感覺像是溺水一樣。
* 可能是喔,我覺得自己快喘不過氣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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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創傷事件定錨:好像是,但又不是。
心理治療師(心理師、身心科醫師)未曾經驗到當事人一樣的創傷,他要怎麼去思考、他要怎麼去理解當事人主觀上發生了什麼事情,以及當事人的感受為何。我們需要做的是一種「定錨」,是這樣嗎?我像這有點像.........。但這不是一種百分之百固定下來的判斷,而是先定一個大概可能的狀況,再不斷的做「校正」的動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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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創傷,每個創傷主體(當事人)的經驗都會是獨特的,也因為這樣的獨特,會使人有種孤獨的感受。真的有人願意理解我發生了什麼事情嗎?這樣可怕的事情,我如果說了出來,對方是否能承受得住?還是對方會慌忙地跑開?我覺得很難受的事情,對方也能理解這樣的難受嗎?或者是,對方會覺得沒什麼,是我少見多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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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受創:他人對於創傷事件的否認
如果創傷主體堅持要說出來,他有可能遭遇到他周圍的人各種不同的對待。第一種是否認。否認有可能是否認創傷事件的發生、否認創傷事件所造成的創傷。我們通常會聽到的會是,「你知道的,他沒有惡意。」(你不應該感到受傷)。或是「這也沒有什麼啊,大家都經歷過啊。」(淡化這件事情嚴重性)。或是指責受害者「你一定是做了什麼,所以才會落得這樣的下場。」、「為什麼這樣的事情不會發生在其他人身上?」類似的否認,除了可能讓當事人再度陷入自我懷疑外,也可能讓他又回到一種孤立的狀態。大多數的時候,不太會有人會想要拿自己的頭去一直撞牆。但自己所說的沒有被善待,甚至是被輕視與嘲諷。那會使當事人不願再多說些什麼,並在心裡築起一面牆來保護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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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傷療癒的發生與可能
相反的,心理治療師(心理師、身心科醫師)不斷的討論與評估、不斷的理解與思考。是這樣嗎,是,又好像不是。那會是這樣的感覺嗎?好像有一點像,但我不確定。有的時候心理治療師會從自己的專業工作經驗或個人經驗中拿來定錨,嗯,這樣失控的感覺,跟..........很像,那個不被理解的感覺真的和..........很像,是這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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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就是我所說的「創傷事件的定錨與靠近」,它會是一種動態的、持續不斷的過程。重點其實並不在於要有多精準的描述創傷事件是發生了什麼事情,而是在這個過程中心理治療師(心理師或身心科醫師)是抱著一種不否定,且好奇的態度來試圖了解與同理,在這樣的情況下,當事人或者我們說創傷主體不再覺得自己的經驗與創傷是不可以被言說的、是羞愧與內疚的、是沒有人願意去理解的,而我們所謂的創傷療癒,就是在這個當中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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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方面,這也就是為什麼我們在治療的過程中,需要被保密,也需要界線。個人的創傷事件,無法以一種集體討論的方式來處理,也不適合將討論與靠近的動態過程,隨意地撿取一段,化約地來作為其他用途的論述。這是對於創傷主體,也就是創傷當事人的最基本的尊重。作為一位心理師,如果連這樣對於創傷療癒的基本認知都沒有,其他的,也就不用談了。因為這比任何的溝通都還要暴力與不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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願所有受創的人們都可有適合的心理治療師協助,生活中也可以有真誠且值得信任的夥伴,可以陪伴他們度過人生中的低潮與苦難 (合十)。